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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疫情期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工作
ABOUT US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5日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同时本着简化、高效的原则,从方便个人、企业和基层考虑,经研究确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全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选修课实行网上学习。对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011日至831日期间的二级建造师,其注册有效期由系统自动延长,暂延长至2020831日(视疫情情况再作调整)。暂缓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的发放和补办工作,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 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执业师查询”栏目查询为准。

    二、对于初始注册(资格证书逾期三年)等注册事项因继续教育达不到标准而无法申报注册的,需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并由执业师本人承诺签字后,将扫描件发送到相关院校邮箱,待院校核实信息后,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5个工作日后可登陆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124.128.19.211:81/)进行必修课学时查询,不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由相关院校电话通知至本人。选修课学习在提交申请并符合要求后登录http://ljzc-jzs.net/(推荐使用除IE之外的谷歌、360浏览器)进行网上学习。

    三、疫情结束后,有关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事项另行通知。对注册有效期由系统自动延长至2020831日的特殊延期证书,需按后续通知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申请正常延续,正常延续证书有效期在特殊延期前证书原有效期基础上延续。签署继续教育承诺办理注册的人员,须遵守承诺,如无正当理由违反承诺,将按虚假注册处理。

    进入6月份,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淄博市住建局通知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可以办理了,我们把近半年到期证书挨着查了一遍,有11人具备条件,把资料收齐后及时办理了延续注册。同时,工程科给17人报名参加建筑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通过网上学习后,发放准考证,参加现场考试,刷山东电子健康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16人通过了考试,及时办理了延续注册,从而让证件正常使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经研究,向2019年度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发放《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增项)》电子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实施电子化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化的《考试合格证明》与纸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纸质资格证书不再单独发放。

    二、2019年度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含增项),登录“爱山东”APP,经“人脸识别”认证后,领取《考试合格证明》。具体格式及领取操作步骤见附件。

  三、2019年度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含增项)成绩公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报注册,管理系统自动对申请人信息与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信息进行核验比对,各市在受理注册申请时无需要求申请人出示《考试合格证明》。

    四、持证人发现《考试合格证明》信息有误,可登录“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版中的“个人信息更改”栏提交申请。经审核,《考试合格证明》相关文字信息确实有误的,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修正信息后,持证人重新登录“爱山东”APP领取《考试合格证明》。 

    五、逐步向2019年之前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含增项)推行《考试合格证明》,待全面实施电子化服务后,取消纸质证书遗失补办服务,遗失证书的持证人可直接登录“爱山东”APP领取《考试合格证明》,该《考试合格证明》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工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