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风廉政 >
孙晓玲同志被确定为党代会代表
ABOUT US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31日
孙晓玲同志被确定为党代会代表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经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中共党员的意见,确定孙晓玲同志为高青县出席淄博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孙晓玲同志,女,汉族,现任山东黄河建工总经理助理、投标办主任,淄博高青人,大学学历,1973年12月生,1994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候选人身份: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经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中共党员的意见,确定孙晓玲同志为高青县出席淄博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孙晓玲同志,女,汉族,现任山东黄河建工总经理助理、投标办主任,淄博高青人,大学学历,1973年12月生,1994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候选人身份:专业技术人员。